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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务员
我是2010届的本科毕业生,申请了暂缓就业,工作了半年多,请问可以算社会人员吗?还是说一定要签了就业协议,取消了暂缓就业才算是社会人员?谢谢



2011-01-11 20:16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办理了暂缓就业的考生在落实工作单位,办理了就业协议后按照暂缓就业相关条款取消暂缓就业,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考生不属于社会人员。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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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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