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番禺区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番禺区党政机关及区属各部门、镇街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纪律规矩,敢于坚持原则,道德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现任副科级干部(含三至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的,应在40周岁及以下;现任一级至二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应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法律、审计、经济、金融、财税、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工程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财税审计、工程建设、土地规划、行政执法部门2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1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5.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其他公务员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wbgs@panyu.gov.cn(邮件主题:2022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委(联系电话:020-84610654)。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报名(番禺区行政主楼东912B室)。
2.报名材料
(1)《番禺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可同时提供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初审
我委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职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四)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现场对报名材料原件予以验证,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一年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我委如对体检结果存有异议,可另行安排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谈话、走访、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对于曾经借调我委协助工作的考察对象,重点了解其在我委借调期间工作表现,并由借调期间所在部门负责同志出具鉴定意见。未曾借调我委的考察对象,原则上应先借调至我委试用三个月,借调试用工作另行安排。
(七)公示与转任
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廉洁番禺”微信公众号和番禺区纪委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按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职级公务员在转任时按现任职级层次安排岗位,未兼任职级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转任时原则上按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安排岗位。
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下进行,严禁纪委监委机关在职干部在公开选调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调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由区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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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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