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2017广东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第一批次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方式、第二批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第三批次按县或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方式执行,报名时间:第一批次于3月13日至17日接受报名(以寄出资料邮戳为准,寄出资料后,必须电话联系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方能生效)、第二批次招聘事宜待第一批次工作完成后,再另行公告、第三批次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时间执行,如不参加省举办专项招聘的,该批次的公开招聘事宜将另行公告,年龄要求:18-35周岁。广东公务员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师资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和《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新兴县教育系统2017补充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名额
全县共补充教师51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38名(各类岗位分配人数详见附件1)。
今年补充教师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将所有教师岗位用于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工作完成后空缺的岗位重新组织招考,其中高中及县惠能小学空缺教师岗位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省有政策另行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
第三批次:新城镇教师空缺岗位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如省不举办专项招聘的,则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重新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补充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 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第一批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三批次的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新兴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统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第一批次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方式;
第二批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第三批次按县或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方式执行。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于3月13日至17日接受报名(以寄出资料邮戳为准,寄出资料后,必须电话联系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方能生效);
第二批次招聘事宜待第一批次工作完成后,再另行公告。
第三批次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时间执行,如不参加省举办专项招聘的,该批次的公开招聘事宜将另行公告。
(三)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地点:
第一批次邮寄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兴县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邮编527400,联系电话:0766—2978177);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及《就业推荐表》)等证件,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师范类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审核为准)。
上述材料,报考第一批次只需缴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还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邮寄报名者在参加考试当天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供核查。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一批次于3月31日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者带备身份证到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第一批次引进办法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
2、面试地点:新兴理工学校。
3、面试科目:教师岗位报考者按工作人员抽选相应学科备课一节(时间为90分钟)和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考实操能力。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教育局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各学校招聘岗位统一调配。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时间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答,咨询电话: 0766-2978177。
点击下载>>>
新兴县教育局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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