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9人公告
佛冈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稳步推进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实审判执行力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从事速录及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速录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6、全日制大专法律学历或者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熟识法律法规;
8、下列人员报名,不予受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测试打字速度,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达98%;
2、测试完后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语言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体检
对符合条件人员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31日。
(二)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登录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关注佛冈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4、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fy8669@126.com;
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交到佛冈县人民法院政工科507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106国道东71号)。
联系人:谢文青,咨询电话:0763-488868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官方网站: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关注佛冈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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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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