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26人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广泛吸引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广州市增城区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6名公务员。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5名,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及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城管执法队科员10名,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2名,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党校科员2名,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科员3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科员4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在广东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三)年龄条件详见《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身体健康。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规定。
(四)学历和专业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五)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满1年(2015年11月31日以前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不含公务员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若以快递方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资料:(1)《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英语8级或日语N1级证书等证明复印件;(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确认);(5)本人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作品或本人主笔的单位(部门)综合性材料(如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zbggk@163.com。邮件名称请注上自己姓名及报名职位。
(2)邮件报名,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快递的方式寄至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收(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209室,邮政编码:511300)。
(3)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送至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209室。咨询电话:020-3282913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笔试。
(二)笔试。采用封闭式考试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4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选调职位代码为2016010岗位的需参加英语或日语口语考试。
(五)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各选调单位协助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考察对象排名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根据确定名单,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七)公示。经体检合格,将拟选调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因各种原因致选调人员无法调动的,缺额按考察对象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任职。选调人员按《广州市增城区部分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标明的具体职务进行任职。
本次选调的政策解释工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20-3282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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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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