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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通知

发布:2016-12-16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下半年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通知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南海区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审核工作安排
  (一)南海区面试审核对象
  报名参加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南海区审核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佛山市南海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南海区(即申请人为南海区在编公办教师,或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或在南海区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南海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佛山市南海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审核报名。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审核地点
  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内培训楼2楼
  联系电话:0757-86282386,0757 86283743,0757-86328700
  3.审核需提交材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需提交材料有:
  (1)南海区户籍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非南海区户籍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南海区在编公办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附件1);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在南海区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南海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南海区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在外省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南海区面试审核条件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后续办理事项
  (一)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三)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流程等有关事宜请参照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http://www.fsjy.net/gg/other/201612/t20161212_6075469.html)。
  附件>>
  1.在编证明.doc
  2.学籍证明(样式).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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