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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1-17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全国知名高级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5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5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工程管理员、财务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报名人员本科阶段专业也须符合本科专业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交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邮件到hsfzrs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数学教师),没有按要求报名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hsfz.net.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考试
  各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因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6305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8630710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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