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系统将于2016年3-5月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区卫生系统队伍,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工作人员34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总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2016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医学类社会人员除具备各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证。
3、列入花都区2015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从事医药卫生工作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的报考者应符合《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报考者:大专学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总表)》(附件1)。
录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临床能力考核、资格复审、面试、现场填报志愿、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应聘者需现场集中填报志愿。
产科、儿科、影像、麻醉职位考试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职位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免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考生单科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9:00(星期五)至4月12日下午17:00(星期二)。
2、报名方法:(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2)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研究生及以上招聘职位对应附件2,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对应附件3);(3)本科及以下职位报名时不指定具体报考单位,需考试结束后再进行单位的志愿填报。(4)考生应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系统审核情况。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对于在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17:00。
2、笔试地点:详见通知。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检验、公卫、药学、中医6个专业;非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务理念与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应聘者凭准考证,按所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临床能力考核。本次临床能力考核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胡忠医院,其中儿科、麻醉专业的报考者安排在区人民医院,影像专业的报考者安排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专业安排在区胡忠医院。所有临床能力考核在2016年4月22日前完成。
5、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7:30。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花都人才市场(合兴大酒店对面),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花都人才市场(合兴大酒店对面)。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2015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相关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相关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四)。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填报志愿
本科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应聘者除外)招聘职位的应聘者须现场填报志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类别与应聘人数等额确定填报志愿人员。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
2、填报志愿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花都人才市场(合兴大酒店对面)。
3、填报方法:每个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选择应聘职位类别,然后在所选系列选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卫生局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4、志愿公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在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六)体检
在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如某职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同类职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调剂。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八)公示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必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到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录用手续(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花都籍毕业生需办理入户花都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以上。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合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2、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华、新街、天贵、清布、秀全、雅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除新华、新街、天贵、清布、秀全、雅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其它单位录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rssgz.gov.cn;
广州市花都区卫计局网址:http://www.huadu.gov.cn/web/hdws/sy/;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huadu.gov.cn;
咨询电话:020-86836552;
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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