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招聘合同制城管辅助人员公告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招聘合同制城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半封闭式管理的城管辅助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城管辅助队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适应半封闭式管理,善于与群众沟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要求:年龄20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
5、已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及具有法律、驾驶(C牌以上)特长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3月23—25日)共三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泰沙路555号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楼4楼执法队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简历一份。如持有退伍证、驾驶证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各一份,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面试的总分由高至低取前8名进行常规入职的体检。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及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月薪约2700元(含五险一金)(另6-10月每月加发150元的高温补贴,其他奖励视工作实际具体另加核发)。
2、按照国家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
3、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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