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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5-09-10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人。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开发区永大西路2号大塘卫生院大楼3楼),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7-87292977。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公告基础知识部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塘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持相关证件到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开发区永大西路2号大塘卫生院大楼3楼),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7-87292977。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4、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填写《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符合条件者可填报名表,并报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中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名次先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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