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至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日不接受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采取面试与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至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日不接受报名);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有相关设计或制作作品,请刻录成光碟附上);
④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按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面试与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机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职责,发表约10分钟的应聘演讲并进行答辩,应聘者可通过PPT做演示说明。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时间: 2015年 7月25日(星期六)。
地点: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翠景路112号,香洲区府对面)。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机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机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机试人员。
面试成绩、机试人员名单及机试有关事项,于面试后2日内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机试
机试采取电脑上机操作的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的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机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机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入围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机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于机试后2日内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36360(区网宣中心),0756-2133696(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香洲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所有。
点击下载>>>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