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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揭阳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07-19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广东公务员网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数40名,招聘岗位共40个,其中:揭阳市人民医院18个、揭阳市卫生学校4个、揭阳市中医院3个、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11个、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揭阳市慢性病防治院2个。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卫生局一楼办证大厅(揭阳市东山区莲花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南)。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3、资格证或执业证(有者提供);
  4、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户口本(其中尚未入户的应届或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和派出所的证明);
  6、“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2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捏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笔试科目按照不同岗位分三组考试(不指定用书):
  1、揭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科人员”、“设备维修人员”“院部职员”和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院部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揭阳市慢性病防治院等四家单位的“财会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财务会计基本知识;
  3、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题由市卫生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时间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该岗位最后一个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由5名面试评委以“合格”、“不合格”独立评定,等于或多于3位评委评定为“合格”者,面试成绩为“合格”。等于或多于3位评委评定为“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果。
  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缺额人数等额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卫生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人事(学生)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者、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其空缺岗位可以在同一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一次递补解决。
  六、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卫生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gdjy.hrss.gov.cn/)、揭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jieyang.gd.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市卫生局  0663-8256354
  附件 :
  1、《2012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揭阳市直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简介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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