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中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公告
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的要求,经网上初审,现按各职位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90名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并就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9月20日9: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楼大堂。
(三)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299001212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在国有单位工作,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及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2011年广东省公安厅招录公务员准考证》。
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被录用后须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一)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8:30。
(三)地点: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体育场。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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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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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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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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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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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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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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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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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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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ˊ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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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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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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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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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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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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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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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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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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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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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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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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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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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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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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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考试场地,凭身份证、《2011年广东省公安厅招录公务员准考证》参加测评。开考后才到场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请考生自带所需运动服、运动鞋、饮料、毛巾等物品。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附件:《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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