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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揭西县招聘326名教师通知

发布:2011-07-06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揭西县教育局
    揭西人〔2011〕 21号
    签发:邓荣贤
   
关于2011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县教师人员编制情况,经2011年 6 月15 日第八届县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为做好2011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共326人,预计高中80人、初中130人、小学100人、公办幼儿园16人。根据县编委核定的学校的编制设置和学科要求统一安排,高中(含中职)、初中分科目设置职位,小学、幼儿园不分科目设置职位,招聘职位表于考前公布。
    招聘有关说明:
    1、术科类(指图、音、体专业,下同)按报考人数的95%以下优先招录;其他非师本科类、大专师类专业及幼师类按报考人数的90%以下招录。
    2、参加招考入围考生,属本科毕业的,原则上招录到高中(含中职)任教;属专科毕业的,招录到初中或小学任教(初中优先招录);属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招录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3、确定拟招录对象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依排序由考生按其报考的类别、科目选择具体职位。不愿按此办法选择具体职位的,作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处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条件:⑴全日制师类应届、暂缓就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⑵2009、2010年未聘用的师类大专、本科毕业生;⑶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类本科毕业生;⑷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院)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揭西县户籍(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其配偶属外县籍的可以报考)。
    5、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
    6、凡在我县历年招聘教师考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持假证件报名的;
    ⑵考试作弊的;
    ⑶聘(录)后不报到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县城好日子广场侧,拿督李志明文学艺术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5584355。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9日至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及上交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 月18日,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委托省级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及评分;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考务工作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笔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政治、教育基础知识综合为一卷。
    笔试内容:文化素质综合测试(包括大专文化综合知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
    9:30—11:30
    五、报名资格复审
    入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学历证(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加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的,可用毕业生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体检
    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考者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二类。
    体检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学历鉴定
    严格对学历文凭进行认证,以杜绝假文凭事件的发生。学历必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指定的受理点进行鉴定。考生须提供鉴定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内容清晰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鉴证费由考生个人负担。
    八、考核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顺延替补。本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由考生按类别、科目选择具体职位。由县人事局发放聘用通知书。
    聘用人员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县人事局负责合同鉴证。聘期年度考核合格者,期满继续聘用。
    受聘人员在所聘学校任教满三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十一、报名费、考务费
    这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报名费、考务费按揭西价函〔2006〕1号文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30元,计170元。
    十二、组织纪律
    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考场考试作弊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18号)处理。凡持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县各类招聘考试。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5584067(县监察局)、5584355(县人事局)、5518028(县教育局)
    登录网址:中国揭西http://www.jiexi.gov.cn
    十三、本通知解释权属县人事局、教育局。
    揭 西 县 人 事 局       揭 西 县 教 育 局
    2011年 7月 1日
    抄送: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常务副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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