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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之专业、学历、学位问题

发布:2011-03-09 00:00:0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问:招考专业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招考专业界定按本次招考公告附件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详情请查看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http://www.gdgwyw.org/2011/0308/7062.html

    问: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答: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同或更高的学历学位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问: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答: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问:招考职位表中,“专业”一栏里的“法学”如何理解?
    答:“专业”一栏中的“法学”,学历要求大专的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法律实务类”;学历要求本科的是指《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栏中的“法学”;学历要求研究生的是指《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中“一级学科名称”栏中的“法学”。另外,“法律硕士”视为“法学”。

    问: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答: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专业报考山区县的基层职位。山区县包括:从化市、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  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惠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阳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县、普宁市、揭西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县。


   
问:如何确定是国家承认学历?
    答: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查询,或向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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